发起成立“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
二.项目背景:
近年来,林明先生通过多种方式向国家提出了“关于改革社会救助方式的建议”(见附件1),2020年8月27日,《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视频会在北京召开,李克强总理对社会救助工作作出重要批示;国务委员王勇也在会上强调,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入推进社会救助制度改革创新,着力构建综合救助格局,健全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中国特色社会救助体系。
2021年2月26日下午,中共中央政治局就完善覆盖全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进行了第二十八次集体学习,习近平主席进一步指出:“要树立战略眼光,顺应人民对高品质生活的期待,适应人的全面发展和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进程,不断推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取得新进展”。
由此看来,我国的民生问题已经得到了中央领导的高度重视!
在此基础上,林明先生决定发起成立“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为国家彻底解决民生问题探索出路。
“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的救助与传统慈善的区别是:
1. 资金来源不同
传统慈善基金会的资金来源是靠各界捐赠,而“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的资金来源初期阶段主要是靠发行债券获得的融资,终极阶段靠的是被救助人度过难关获得成功之后的回报和回馈。
2. 救助与帮扶方式不同
传统慈善基金会对受助者的救助是无偿的,是不需要归还的;因而对受助对象的要求是比较苛刻的,哪怕再需要救助,若不能满足救助条件也得不到救助;实际执行过程中非常容易出现造假和贪污腐败行为。而“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的救助,当受助者有能力时是需要归还的,而且还要签订过世后捐献遗产的协议,用于救助更多需要救助的人,促进救助事业的健康发展;这样基本上不会再出现造假和贪污腐败行为;同时,“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的救助范围非常广泛,所有难以维持正常生存者,只要提出申请都可以得到救助。
3.“造血”机制不同
传统慈善要维持下去,需要不断地进行募捐,说白了就像“吸血鬼”一样不断地从“好心人”哪里吸取“血液”;而“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除了初期阶段需要不断增加债券发行额之外,发展到一定程度,随着因受助人员不断过世而获得的遗产逐渐增多,需要发行的债券额度会越来越小,到最后根本不需要再发行债券,就能实现救助资金的自我积累壮大;这样,就能从根本上彻底解决我国的民生问题,使所有人都能得到基本的生存保障。
三.目的和意义
1.现实意义
成立本基金会,可以为全体国民打造坚实的生存保障。基金会成立起来后,不仅可以利用发行债券获得的融资进行社会救助,帮助贫困家庭、农村留守家庭、城市边缘家庭解决孩子的上学及教养问题、老人养老问题、生存保障问题等等民生问题;还可以建设教养一体化的学校及设施分类完善的养老机构和社区,逐步改善我国的教育和养老基础设施,让所有孩子都能得到良好的教养、所有老人都老有所养,提升国民的教养水平和生活质量;造福国家、社会和人民。
2.长远目标
参见林明先生的“国学中古今大同思想比较与未来大同社会总体框架设计”(见附件2)。
四.立项条件分析
1. 相关政策依据
第八条 设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 目前进展情况
林明先生分别与民政部和北京市民政局进行了联系咨询,得到的答复均是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八条规定设立,只要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就准予设立。
据此,林明先生首先确立了《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的特定的公益目的:“扶贫救困,为生活贫困民众、特别是为失去父母呵护的未成年人及因灾难而致生活困苦民众提供基本的生存和生活保障,接收被救助民众以及自愿捐赠民众身故后的遗产,引领人类逐渐步入遗产归社会的健康轨道,使人人都能得到生存保障,造福全民”。并起草了“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章程”(草案)(见附件4)。
3. 其他问题解决办法
①原始基金问题:原始基金的出资人可以是政府(或其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个人或其他相关机构,只要自愿,均可参与出资;《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拟定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原始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
②组织机构及专职人员:《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设立理事会,理事会成员由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与原始基金出资人协商确定;理事会成员确定以后,即可推举或招聘专职人员,租赁开展工作需要的场地(固定的住所),确定法人进行注册登记。
③做为项目方案的设计人,林明先生可出任技术总顾问指导开展工作。
五.项目经费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的主要经费就是原始基金,不低于1000万元,来源于出资人的自愿出资;该项出资做为基金会的首期债券对待,待基金会成立起来后,发行下期债券时归还(还本付息,利率由理事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
拟出资的原始基金达到1000万元,即着手向政府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协商确定理事会成员,办理基金会的注册登记事宜。
筹集原始基金期间所需的活动费用,由林明先生及各界人士在力所能及范围内垫资或捐助解决。
有意出资投入原始基金的部门、单位、机构或个人,请按后面的联系方式与林明先生联系,进行预登记(预登记表见附件5)。
六.其他事宜
林明先生简介:林明,本名林永军,新大同思想创立人,出生于1962年10月,是河南省封丘县水利系统的专业技术人员。从上世纪九十年代开始,就利用业余时间致力于大同社会建立的研究与推动工作;近年来,结合我国的实际,寻求大同思想与共产主义理想的有机融合,努力将可行的方案提交给国家,以便尽快得以实施,造福国家和人民。
现正在为发起成立“中国民生救助基金会”尽心尽力。
联系方式:手机13683560690,微信dt0690,邮箱820022328@qq.com。